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日常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
(校学〔2014〕20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考勤及请销假行为,根据太阳成官网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日常考勤
(一)凡太阳成官网教学计划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军训、劳动、实习、政治学习、早操等)都要实行考勤,出经学校批准可以免听的课程外,所有学生都要参加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由班长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各班每周填写一份考勤情况登记表,连并请假批准条交辅导员办公室,并将本周内学生缺勤情况向全班公布。
(三)辅导员要经常检查班级考勤情况,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每周督查一次,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
第三条 请销假程序及权限
(一)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首先凭有关证明向班长说明请假理由,取得同意后,填写请假条,请假在半天以内并且不出校者由班长负责批准,并将请假条及时转交辅导员;半天以上3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4-7天经辅导员签字后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8-14天经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盖章后报学生处备案;超过14天经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事假原因由院系负责把关核实。
(二)病假:学生病假须附医院诊断证明(加盖公章)。请假权限同上。离校治疗者,需经学生家长认可后报相关审批单位同意。
(三)寒暑假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校者,必须附有医院证明,致函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能批准需及时通知学生返校。
(四)因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请班长或同学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五)实习期间,学生请假需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加强实习学生纪律管理的规定》执行。
(六)请假期满需立即向辅导员销假。批假权限属学校的,同时到学生处销假。不销假者以缺席论处。
(七)学生请假所需请假条由学生处统一印制,学生应认真、如实填写请假条,辅导员需妥善保存请假条根存。
第四条 学生每学期请假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学时者(1次或累计)应休学1年。
第五条 凡未请假者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缺席论处。对缺席学生,根据缺席的时数、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