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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发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1-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系:

       新学年已经开学,结合上级精神,现就太阳成官网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发工作安排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贷款的申请

       1、 申请贷款条件:

      凡太阳成官网在校学生(普本学生和研究生),原则上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 申请办法及提供材料:

   院系组织或学生自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在线申请(首次贷款需先进行注册),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要求学生随《申请表》上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

2)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原高中任一单位提供的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亦可;

3)家长承诺书一份;

         院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对以上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贷款发放后报送学校助学贷款科存档。

注意:非首次贷款学生只需提供《申请表》和家长承诺书。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额度为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额度为12000元;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住宿费,也可部分用于生活费。已参加生源地贷款学生不能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三、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应贷尽贷”

       各院系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贷款政策宣传。要按照省资助中心“应贷尽贷”的指示要求,尽可能满足每一位有需要的学生实现贷款。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0月15前各院系要完成如下工作:①受理学生贷款申请;②确定初审贷款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③组织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信息录入并生成打印贷款申请表;④组织专人对本院系贷款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于10月15前报送助学贷款科(相关技术咨询工作,可以与助学贷款科贺宝军老师联系)。

       五、几点说明与要求

 1、办理绿色通道申请和欠费学生,应作为贷款重点,确保优先贷款。毕业年级学生不鼓励贷款。

2、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能够贷到款,贷到款的都是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

 3、加强工作责任心,杜绝信息录入过程中差错现象的发生。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助贷员作用,做好贷款宣传并指导贷款学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贷款申请。对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要反复核对、认真核实,录入工作完成后要由贷款学生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一经发现差错现象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者责任。

 4、各院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贷款申发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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