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财务处安排,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必须以“划拨个人建设银行账户”的形式发放(即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2. 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将依据201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进行发放。请院系组织学生核对《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账户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账户信息统计表》由《201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账户信息统计表》生成),核对后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加盖院系公章,确保数据无误。如因信息有误需改动,请另行填报有关信息,加盖院系公章报送。201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全校有11名同学信息有误,未划拨成功,请着重关注有误学生的账户信息(未划拨成功的学生信息在附件中已“加黑”标注)。
3.银行账号必须为建设银行账号(银行卡、存折均可,信用卡无效)。请务必填写学生本人建行账号(获助学金学生姓名与所报账户姓名必须一致),不得借用他人账号,否则无法转账。学生姓名和银行账号直接填写,姓名和账号切勿出现空格。
4.请各院系于3月29日报送《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账户信息统计表》。如有学生账户信息更正,请一并报送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qgzxglk@xxmu.edu.cn。
附: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账户信息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