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校学〔2014〕1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优秀实习生、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比例
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应严格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校学〔2014〕18号)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评选程序
各院系应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5年应届毕业生各项评优指标》(见附件1)进行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的评选以实习小组为单位进行,应经实习单位审批同意;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并要综合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守纪等情况。院系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应不少于3天)后报学生处。
四、评选要求
1.评优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学生的安全稳定,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确保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对初审名单公示后,各院系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5年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2)、《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3),于5月12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处。
附件:
1.2015年毕业生各项评优指标.doc
2.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
3.2015年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总表.doc
学生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