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
(一)先进个人奖:优秀学生、特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别优秀学生干部。
(二)先进集体奖: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比例、程序
严格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优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将评选推荐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引领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当代青年先锋。
(二)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开展评优推荐工作,各院系的初评结果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将初评结果在院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14年12月1日前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科(地点:行政办公楼123房间;联系人:刘莎;联系电话:3029004),同时将初评名单以Excel格式(见样表)发送xsc@xxmu.edu.cn。
(三)要严把评优质量关,宁缺勿滥,优中选优。在评优过程中重典型挖掘、重典型树立、重典型推介、重典型示范。
学生处
2014年11月19日
样表
院系(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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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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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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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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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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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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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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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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