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元旦 寒假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4-01-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系:

    元旦、寒假(以下简称“双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太阳成官网2014年“双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文明安全、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太阳成官网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引导

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校学[2010]15号)文件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引导,切实加强以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防传销、防诈骗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二、认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寒假放假前院系要组织人员对本院系学生宿舍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查私自外宿、违规使用电器现象。提醒学生在寒假假期离校前对宿舍物品进行清理,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务必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前应关闭门窗、水龙头、电器、电源等,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假期期间学生宿舍的安全。

    三、切实做好“双节”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双节”假期值班表

于12月30号上午12:00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学生处(xsc@xxmu.edu.cn)。放假期间学生工作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四、严格“双节”假期期间请销假等各项管理制度

各院系要密切掌握“双节”假期期间学生去向,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将离校学生按班级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做好备案工作(详细格式见附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假期组织学生出游活动。谁组织,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擅自组织游览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寒假期间留校学习学生的申请与管理

    1.要严格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规定》(校学[2012]8号)文件精神,规范留校学习学生审批程序,加强留校学习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掌握留校学习学生动态,严格留校学习学生的请销假手续,确保留校学习学生安全稳定,愉快学习。

    2.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应动员学生回家团聚与家人共度春节,凡需留校学习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并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假期留校学习学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留校申请表),经院系审核、学生处批准后方能留校。留校学生的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院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

    3.院系应将批准留校学习的学生按男、女生分别统计,填写《假期留校学习学生汇总登记表》,于2014年1月17日前分别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23房间)和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部。《留校申请表》(附件2)和《假期留校学习学生汇总登记表》(附件3)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

    六、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1.保持经常性巡查,对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并做好核查和上报工作。

    2.如遇突发事件,院系领导、辅导员要按照学生突发事件上报流程立即上报,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控制和处置事件。

    七、做好寒假假期后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统计工作

    各院系要详细摸清学生假期后返校情况。学生须在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未按时报到又未请假的学生,辅导员应主动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对无正常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将按《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院系要将学生报到情况于2月23日20:00前以书面形式报学生管理科(办公楼123房间)。

    附件:1.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双节”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假期留校学习学生申请表》

          3.《假期留校学习学生汇总登记表》

                                                                                       学生处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版权所有(C) 2008-2020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保留所有权利。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453003 联系电话:30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