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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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冬季帮扶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2-12-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寒冬来临,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过冬,体现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关爱,经研究决定开展冬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家庭无经济来源或获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等,致使生活极其困难者。

    二、帮扶办法

    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棉被。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5.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成绩良好。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冬季帮扶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纪律,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2.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

    3.不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造成较坏影响的;

    4.其他原因不应申请的。

    四、申请程序

    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系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相关要求

    1.请各院系按照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帮扶工作,将学校的温暖及时有效地送到困难学生手中。

    2.各院系要结合本次学校开展的冬季帮扶工作为契机,对本院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统计,以利于以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各方面的帮扶工作。

    3.请各院系于12月20日前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冬季帮扶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冬季帮扶指标.doc   

         2.2012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冬季帮扶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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