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
接财务处紧急通知,2010-2011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到帐,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发放工作。为做好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院(系)从学生处网站下载领款表。在领款表页眉处填写“**院(系)2010—2011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领款表”,银行账号必须为建设银行账号(借记卡、存折均可,信用卡无效)。请务必填写学生本人建行账号,不得借用他人账号,否则无法转账。学生银行账号直接填写,账号切勿出现空格。请做好核对,确保数据无误。
2.无建设银行账号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将以现金形式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院(系)于4月25日前报送加盖院(系)公章的纸质领款表(将有建行银行账号的学生领款表与无建行银行账号的学生分类报送),并发送电子文档至信箱:qgzxglk@xxmu.edu.cn。
4.根据学校要求,各院(系)要加强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于4月30日前召开学生专题会议,严禁出现学生平分国家助学金等不良现象。对于平分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收回奖助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本次助学金发放设立监督电话3831959,请各院(系)告知学生。
附件:帐号领款表.xls
无帐号领款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