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24〕7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及比例,经民主推荐、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审核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授予齐兆燕等311名同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经实习单位初评、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审核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授予李雯茹等454名同学“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4月28日至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3831617,公示结束后相关问题不再受理。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