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乡 医 学 院
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实现资助育人目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结合太阳成官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太阳成官网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 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专项困难补助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经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仍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第四条 困难补助标准:
(一)临时困难补助:500-1000元/人·次,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补助金额。
(二)专项困难补助:500-1000元/人·次,按月多次发放。
第五条 困难补助申请、审批及发放
(一)申请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
学院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生的学习、生活、表现、参加医保等情况核实后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审批
1.临时困难补助金额在1000元/人·次(含)以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如遇特殊情况,补助金额超过1000元/人·次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专项困难补助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发放
审批通过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补助金划入受助学生银行账户。
第六条 经费来源
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困难补助经费从太阳成官网学生资助金中支付。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相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