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因学校科级干部岗位调整相继到位,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切实做好调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党员工作发生调动,要同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
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党员,应及时向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将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党组织,由原单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发起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现单位及时接收(校内不办理纸质版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
请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保证调入人员党组织关系及时转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