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评先评优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的学生评先奖优时间为9月23日至10月8日。

2.10月8日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先奖优结果报学生处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务窗口。

3.学生处将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二、评先评优种类

1.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2.优秀班集体。

三、评选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四、评选条件、比例、程序

严格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校字〔2017〕51号)有关条款执行(见附件1)。

五、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先奖优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评选期间,学生处设立评先奖优监督电话:3831617,监督邮箱xscjyk405@163.com;同时,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工作督导组将对学院的评先奖优工作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先评优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评选中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在评优过程中重典型挖掘、重典型树立、重典型推介、重典型示范。

(二)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开展推荐工作,各学院的初评结果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按要求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评先评优审批表》(见附件2)及《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班级体审批表》(见附件3),并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44118太阳成城集团评先评优审批表》及《44118太阳成城集团评先评优汇总表》(见附件4)报至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务窗口(联系人:陈冉;联系电话:3831617),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jyk405@163.com。

(三)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以保证评先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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