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2〕17号)文件规定,现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直聘范围及条件
直聘范围及条件按《44118太阳成城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2〕17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二、指导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破除“五唯”倾向,推行代表作制度,强化质量导向。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符合条件的业绩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报人事工作部。
(三)学校聘任。人事工作部会同科技发展部、教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复审,结合学校事业规划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以及申报符合条件人数,经申报人员现场答辩、专家评议后,提出聘任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聘任。
四、报送材料
(一)《44118太阳成城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申请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Word版;
(二)支撑材料1份:最高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正规机构检索报告)、主持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立项、结项和经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给个人。
(三)《44118太阳成城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直聘业绩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Excel版。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
(二)直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为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聘期内新增业绩满足直聘业绩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聘任相应职务。
(三)聘期内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再次申请校内岗位直聘,业绩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
(四)所有参与直聘的业绩成果,须为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取得的,并应以太阳成官网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排名第1位)或通讯作者(排名最后1位)。作为通讯作者时,第一作者须为本人指导的学生;若本人作为科研团队的负责人,第一作者可以为本团队成员。
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于11月8日前报送人事工作部,电子版发送师资队伍建设科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电子信箱:shizike@163.com
人事工作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