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7〕14号)、《44118太阳成城集团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校发〔2021〕1号)的规定及要求,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河南省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次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及以下(各教学、教辅单位10万元及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属于学校分散采购,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分散采购行为,学校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单位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自行组织的分散采购项目。
二、检查内容
1.本单位分散采购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情况;
2.分散采购报送及备案情况;
3.分散采购是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分散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4.分散采购过程规范性情况(项目决策情况、供应商报价单与评审会议记录或网络询价记录、函件询价记录、电话询价记录、市场现场询价记录等);
5.分散采购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情况;
6.验收记录情况;
7.档案管理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2023-2024年度分散采购活动进行全面自查,于11月25日17:30前将《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3-2024年分散采购项目自查汇总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部221办公室,电子版发zbk@xxmu.edu.cn,其他材料备查。
2.学校检查
学校将组织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计事务部等部门对各单位分散采购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政策宣讲与现场答疑
在检查期间,学校检查组将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工作,内容涵盖项目采购、验收、资产管理等多个重要方面。同时,针对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检查组将进行现场答疑。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存在风险隐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2.认真落实。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分散采购项目的梳理和立卷归档,做到项目报送不重不漏。
3.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照通知安排的时间节点,保质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联系人:李沛高、赵利杰
联系电话:3029880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