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在全校开展“勤廉榜样”选树和清廉单元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1 来源:校纪委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清廉新医建设,按照《清廉新医创建行动工作方案》、《44118太阳成城集团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培树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在全校开展“勤廉榜样”选树和清廉单元示范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廉榜样”选树

(一)评选名额

10名

(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共党员、干部,按照“四个过硬”标准评选学校勤廉榜样。

1.政治过硬。评选对象要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德为先,修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求真务实,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2.勤廉过硬。评选对象要做到“勤廉并举”,既要有勤政为民的可贵精神,又要有清正廉洁的可贵品质和先进事迹。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享乐奢靡之风,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校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3.业绩过硬。评选对象要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科建设等方面有过硬业绩,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口碑过硬。评选对象在勤政廉洁、工作业绩、个人品质等方面要得到广大教职工普遍认可,有良好的口碑。要通过民主推荐、评选公示等多种形式接受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监督。如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一票否决。

(三)名额分配

各二级党组织报送1名推荐人选,其中机关党委、基础医学院党委、附属医院党委、三全学院党委可推荐2人。各单位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聚焦“勤廉并举”特质,抓住“四个过硬”标准,对廉洁问题“零容忍”,推荐出本单位最具代表性的榜样人物。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二级党组织通过民主推荐、公示等环节,报送勤廉榜样推荐人选和推荐审批表(附件1)。请于11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报送校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勤政楼42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52134@xxmu.edu.cn。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3831442。

2.初评。校纪委组织人员核查个人廉政档案,审核推荐人选。由校纪委综合室牵头,会同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工作部、教务部、科技发展部、校工会、二级学院代表等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初评。

3.公示。对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党委审批。将公示后的初评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5.发文表彰。学校做出表彰决定,并予以发文公布。

二、清廉单元示范点认定

(一)认定数量

5个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

1.单位申报。由管理服务部门/二级党组织/附属医院申报,对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点培树工作实施方案》创建标准,填报《44118太阳成城集团清廉单元示范点申报书》(附件2)。已评上清廉单元示范点的8个单位需提交打造清廉示范点标杆情况报告。

2.实地查验。由校纪委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报学校清廉新医创建工作专班,形成初评意见。

3.公示。对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党委审批。将公示后的初评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并予以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认定标准,实事求是进行客观全面的自我评价,要突出清廉单元建设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请于11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校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勤政楼42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52134@xxmu.edu.cn,逾期未报送的单位,视为放弃申报。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3831442。

校纪委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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