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太阳成官网2025年度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派出工作,即日起开展校内各单位2025年度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学院结合本单位对外合作交流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教学科研人员根据个人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实际需要,认真制定202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主要包括2025年度各单位因公临时赴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执行学术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学项目不在此次填报范围内),任务主要包括教学科研人员的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二、填报类别
类别分为因公出国计划和因公赴港澳台计划两类,分别填报。
1.因公出国计划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此类团组按程序报备出访计划,出访人员及停留时间按需安排。
2.因公赴港澳台计划指教学科研人员赴港澳台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实行按需出访,报备计划。赴香港地区不超过5天,赴澳门地区不超过4天的团组由省港澳办审批;超过此时间限制的团组由国务院港澳办审批。
三、编报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豫外组〔2016〕2号、财行〔2013〕516号、豫财行〔2014〕11号等文件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的相关要求。
2.坚持“根据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出访”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确定出访任务、国家和人员,要求出访任务明确,人员结构合理,行程安排科学。
3.坚持任务导向,教学科研团组出国计划必须与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相结合,要优先保证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和对外交流的需要。
四、编报要求
1.2025年因公出访将严格实行按计划出访,原则上不受理无出访计划团组的出访申请,确有必要的临时出访任务需在该单位年度计划内调整。
2.各单位在制定计划任务时,须有实质性项目和具体交流内容,不得将一般性交流和考察性出访任务纳入出访计划。
3.校内不同单位人员计划执行同一出访任务的,须统一组团,并由团长所在单位提交计划,不得拆分团组。
4.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团组计划要明确到团长;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人数和职称。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保证出访人身份与任务相符。
5.教学科研团组出国计划原则上应有教学或科研方面经费来源,且有国际交流经费列支,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保计划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
6.因公出国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安排经费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
7.同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严禁因人设事,照顾性安排出访。
8.参加中央、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双跨团组和培训团组均需报备,列入年度出访计划,均计入本人和本单位当年出访批次。
9.各类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应于当年执行完毕,原则上不得推迟至下一年度。
五、报送要求
1.此次计划为2025年度太阳成官网教学科研类团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总量,省委外办对无申报计划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审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本单位计划申报工作。
2.各申报单位参考《202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教学科研类计划备案表》(附件1)和《2025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台计划备案表》(附件2)样表如实填写,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大小等,信息较多可缩小字体填写,确保信息显示完整。
3.出访计划以部门和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4.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17:3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且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计划备案表纸质版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华谊楼北楼国际教育学院108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crjk@xxm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本单位2025年无因公出国计划。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统一汇总后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统一上报省委外办。具体计划执行以省委外办批复为准。
5.联 系 人:张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3-3029919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