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评选实施办法
基层教学单位是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的主要教学组织部门,为充分发挥各基层教学单位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学组织积极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奖励在教学组织和安排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教学单位,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奖励办法》(校教[2014]20号)有关规定,结合太阳成官网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评选范围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各院(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等教学单位。
二、 评选周期及表彰名额
1.教学组织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安排在评奖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2.每次奖励先进院(系、部)3个,先进教研室10个,先进教学实验室3个。
三、 评选条件
1.对教学工作高度重视,教学管理认真规范,教学保障体系健全;
2.教学氛围浓厚,教学风气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团结进取,不断创新;
3.近2个学年内无教学事故或差错;
4.圆满完成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监考等考务工作;
5.按时完成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考试成绩等教学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及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任务。
四、 评选办法
1.以院(系、部)为单位,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推荐的原则,依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做好教学组织奖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各院(系、部)直接推荐参加“先进院(系、部)”的评选。教研室和教学实验室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均不超过院(系、部)现有教研室和教学实验室数量的20%,不足1个的按1个推荐。推荐名单在院(系、部)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与参评的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督导组对各院(系、部)推荐的教学单位进行材料初审,确定有效推荐名单。
3.教务处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参评教学单位相关材料,依据评选指标体系组织评审,形成教学组织奖建议获奖名单。
4. 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同意,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教学组织奖评选结果。
申报院(系、部)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学校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该教学单位的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申报。
五、 奖励金额
“先进院(系、部)”奖励1万元, “先进教研室”奖励5000元, “先进教学实验室”奖励5000元。
六、附则
1.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励及奖金为获奖集体所有,由获奖集体负责人领取,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度不同二次分配奖金。奖金为税前标准,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代扣。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推荐表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15年8月31日
附件1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组织奖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