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5〕10号
签发人:毛兰芝
关于印发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风学风督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风学风督察工作细则》已经2005年8月3日第14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五日
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风学风督查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风学风建设是评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是对教师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评价。为稳定教学秩序和规范管理过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教风学风督查工作必须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为指针,以国家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生管理规定为依据,以学院的有关制度为准则,明确工作思路,界定督查内容,实施督查工作。
第三条 学院教风学风督查组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学院教务处负责,对学院教风学风情况进行督查,并指导院、系、部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为学院建立优良的教风学风发挥督促、检查、评价、咨询、参谋、协助作用。
第四条 各教学院、系、部应有一名领导分工主抓教学督查(督导)工作。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提高认识水平和执行政策的水平。
第六条 按照职责范围,制定工作细则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七条 对院、系、部教风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实行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的督查。
第八条 按照学院校历,每单周进行一次督查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小结,每年向学院作一次工作汇报。
第九条 督查组正副组长应邀列席学院有关教学工作会议,并把贯彻学院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决定等列入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使督查工作与学院整体工作协调同步。
第三章 督查内容
第十条 以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制定的教学管理文件为依据,督查、评价处、院、系、部贯彻执行情况,规范管理过程,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及时反馈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对教研室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各项教学活动开展状况和完成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对教师履行职责,严守教学纪律,从严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和教师工作条件状况进行调研评价。
第十三条 以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为依据,督查、评价处、院、系、部贯彻执行情况,强化管理过程,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及时反馈年级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对学生年级管理状况,各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和学生学习生活条件进行调研分析、评价。
第十五条 对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学业,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等情况进行调研评价。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教风学风督查必须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思想基础上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教师、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 学院督查组通过督查对各处、院、系、部正常工作状况和完成年度教风学风督查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
第十八条 学院督查组对教师的教风评价,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生学风的测评,作为学生学期综合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九条 按照新、老校分工的原则,建立分工负责制,每学期召开一次教风学风督查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统一认识,确定工作重点,布置阶段工作。
第二十条 学院督查应按照教学进度,制定督查计划,在单周进行督查活动时,应深入到院内各教学环节,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督查调研,方式方法应灵活多样,便于教师、学生接受。在工作中,注意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提高督查效果,每月召开一次小组工作会议,汇总情况,向职能部门反馈。
第二十一条 学院督查组在进行督查时,应认真填写督查记录,力求做到内容科学合理,真实准确,并及时向有关处、院、系、部转达意见和建议,并写出专题调研报告,为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校报上开辟教风学风论坛,定期编写简报,做到报道及时,重点突出,指导性强。
第五章 组织建设
第二十三条 教风学风督查是一项政策性、学术性较强的工作,督查组成员应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学习高教管理知识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坚持自学和每月一次集中学习的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更新观念,提高理论研究水平。
第二十四条 督查组应密切同师生联系,深入教师和学生之中,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督查组成员应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责任心和工作自律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凡有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教学 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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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8太阳成城集团院长办公室 2005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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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