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7-03-14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学校学生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学业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豫教高〔2003〕91号)和学校《关于印发学分制改革系列规章制度的通知》(校教〔201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完善学校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的合力互动育人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提升育人工作的效果和水平,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刚性管理与柔性服务相结合原则。既要严格执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也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要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以人为本,促进师生间情感交融与默契。

(二)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档案资料,同时注重对工作效果的跟踪、评价和反馈,实现对学生学业过程的有效监管。

(三)坚持学校培养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学校、学生、家庭三方联动的预警与援助工作模式,共同督促教育、帮扶转化学习困难或有其他学业问题的学生,形成育人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学风建设。督促学生按照学校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增强学习动力,提高素质修养,促进学风建设,避免、减少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优化育人环境。建立健全由学校相关部门、教师、学生干部以及“学困生”家长组成的预警与帮扶体系,充分发挥合力育人作用。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实现对学生成长的全面关注、尊重和爱护,使学生、家长和学校间的人际关系更加和谐。

(三)维护校园稳定。通过加强多方联动协作,适时引导和及时干预,减少可能因学籍异动而产生的各类不稳定因素;通过学业预警的警示作用,减少学生的不及格率、降级率、违纪率等,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四、预警分类

学业预警对象分类:一是学习困难学生,成绩突然下滑触及延期毕业或退学规定;二是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状态与倾向,无法正常完成学业。

学生一旦符合预警规定,要立即进入相应预警工作流程。学业预警由轻到重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一)一级预警

1. 学生一学年累计有四门必修课在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合格。

2. 学生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影响正常学习、生活情况,在年级或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名次同比前一学年下降50%以下。

3. 学生入学以来所获学分低于本专业同期应修读学分的70%。

(二)二级预警

1. 学生一学年累计有六门必修课在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

2. 学生经专科医院或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诊断评估,确定患严重心理问题、神经症或人格障碍,近期症状加重。

3. 学生入学以来所获学分低于本专业同期应修读学分的60%。

4. 学生连续两次达到一级预警标准。

(三)三级预警

1. 学生入学以来所获学分低于本专业同期应修读学分的50%。

2. 学生连续两次达到二级预警标准。

五、预警时间

每年十月份,教务处对全校学生进行成绩筛查,并把预警学生名单反馈到各院系,学生处督促各院系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援助工作措施

(一)启动援助工作

1. 确定分类预警学生名单。教务处和学生处联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筛查,确定分类预警学生名单。

2. 分类制定援助工作方案

(1)学生辅导员或学业导师负责制定学习困难学生的援助方案。援助方案以制定学习计划为主要内容,着重督促学生学习计划的落实。

(2)学生辅导员配合心理咨询教师制定具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的援助方案。援助方案应因人而异,及时采取朋辈支持、家长陪读、心理咨询、疾病治疗等方式,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

3. 适时开展援助工作

(1)当学生进入一级预警时,启动一级预警援助。学生辅导员或学业导师应当在1个月内与学生进行谈话,帮助学生找出问题原因,制订援助方案,按照方案帮助学生安排好以后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学生实施,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当学生进入二级预警时,启动二级预警援助。教务处下达学生延期毕业通知单,辅导员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谈话,填写谈话记录和预警通知书,学生应当在1周内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到下一年级就读,并制定出个性化援助方案并督促学生实施。二级预警通知书分别由教务处、院系和学生留存,如果学生应修读年限超过本专业学分制最高修读年限,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

(3)当学生进入三级预警时,启动三级预警援助。教务处下达学生延期毕业通知单,辅导员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谈话,告知家长学生可能面对的不良后果,与家长一起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并督促学生实施,跟踪援助效果,并适时调整援助方案。学生应当在1周内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到大学一年级重修修读学分。如果学生被再次预警,或应修读年限超过本专业学分制最高修读年限,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

(二)建立工作档案

健全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立档、归档、保管、利用、检查等制度。辅导员是学生学业预警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学生学业预警档案应包含《学生档案交接清单》《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学生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学业预警援助方案》等内容,学生学业预警档案材料由学院留存。

(三)加强监督检查

教务处和学生处定期(学期或学年末)对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加强实施过程效果监控,并通过档案抽查、座谈访谈、家访回访等方式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实施效果,确保此项工作落实执行到位,取得真正实效。

七、附则

(一)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