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
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更好的发展空间,现将本次转专业方案通知如下:
一、施行对象
本方案施行对象为普通本科2016级。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跨科类的;
(二)录取时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三)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录取为“3+2”分段制高职或5年一贯制高职的;
(四)与太阳成官网开展联合培养的;
(五)中外合作办学申请转入普通本科的;
(六)有《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中违反校纪行为的;
(七)办理过转专业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申请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6月12日
四、组织程序
1.各院系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接收院系拟接收的转入学生名额见附件。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若转专业的学生参加第一学年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出现考试作弊、违纪和旷考等情况,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转专业综合成绩由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转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平均成绩×0.6 + 转专业考试成绩×0.4。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三条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并认真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后,以院系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组织转专业考试,第4周公布考试成绩及综合评定成绩。
5.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拟接收计划、学生所在专业转出比例及转专业综合评定成绩,采取“志愿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若符合条件,则按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于第4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6.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专业学生需留至2017级学习:
(一)4年制专业转5年制专业的学生;
(二)非临床医学专业转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
7. 每个学生可申请2个专业,第1志愿优先,如第1志愿不能满足专业接收计划时,考虑第2志愿;转专业学生必须服从转专业志愿申请,如转至第2志愿专业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者,教务处将学籍转至2017级原专业。
8.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6级学生转专业汇总表.xls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6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7年各院系接收计划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