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普通本科生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通知

时间:2016-12-12浏览次数:

 

关于2015级普通本科生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通知

 

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0]12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开办院系

1

应用心理学

理学学士

心理学系

2

英语

文学学士

外国语言学系

3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学士

管理学院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5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入校以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学生成绩可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具体算法:<+>÷2,①代表公共课/必修课获得平均学分绩点,②代表专业基础课/必修课获得平均学分绩点);

3、无补考和重修记录;

4、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三、报名

 学生报名分为宣传咨询、报名和审核三个阶段:

(一)宣传咨询:1212日至1218

双学位教育专业所在院、系面向2015级各专业学生进行集中宣传及咨询活动,同时安排人员对专业优势、就业形势等内容进行讲座。

(二)报名:1219

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向所在院系统一报名,报名表交于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行政楼103房间)。

(三)审核:1221

教务处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发放至各院系,并公布录取名单。

四、学费

凡经录取的学生第四学期第一周到申读专业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分收取, 英语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每学分70元,应用心理学专业每学分75元。对于中途放弃或取消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资格者,退还未开课程学费。

五、学位授予

1、学生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应在主修专业规定的标准学制内完成;

2、双学位教育专业课程总学分为55-60学分;

3、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修读完双学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双学位教育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方可颁发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位证书。

六、教学组织

双学位教育专业录取人数达应达30人以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七、其它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1个双学位教育专业,并且不能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同学位类别的专业

 

                                   教务处

                               20161212

  2015级双学位报名汇总表.xls

附:院系讲座时间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地点

院、系

介绍专业

1213

(周二)

18:50-20:30

3404教室

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1214日(周三)

18:50-20:30

3404教室

外国语言学系

英语

1215日(周四)

18:50-20:30

3404教室

心理学系

应用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