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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1〕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本次转专业考试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3月22日10:00—11:30
二、组织程序
1、各院系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接收院系可根据本单位教育资源情况,确定拟接收的转入学生名额,原则上接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转专业综合成绩由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转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学期平均成绩×0.6 + 转专业考试成绩×0.4。
3、教务处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公布考试成绩及综合评定成绩。
4、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拟接收计划、学生所在专业转出比例及转专业综合评定成绩,最终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若符合条件,则按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于第4周进行公示。
5、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6、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