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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0]12号)文件有关精神,现将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开办院系
1
2
3
应用心理学
生物技术
公共事业管理
理学学士
管理学学士
心理学系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管理学院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2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入校以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学生成绩可到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具体算法:<①+②>÷2,①代表公共课/必修课获得平均学分绩点,②代表专业基础课/必修课获得平均学分绩点);
3、无补考和重修记录;
4、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三、报名
学生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一)预报名:12月20日至12月25日
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先到所在院系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预报名统计表》(各有关院系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12月26日以院系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经教务处审核后,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名单。
(二)正式报名: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日
符合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报名资格的学生,在教务处网页下载《44118太阳成城集团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申请表》,填写有关信息,经院系审核同意后于2014年1月2日以学生所在院系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教务处于2014年1月6日公布录取名单。
四、学费
凡经录取的学生第四学期第一周到申读专业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按学分收取, 文史类专业每学分70元,理工类专业每学分75元。对于中途放弃或取消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资格者,退还未开课程学费。
五、学位授予
1、学生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应在主修专业规定的标准学制内完成;
2、双学位教育专业课程总学分为55-60学分;
3、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修读完双学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双学位教育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方可颁发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位证书。
六、教学组织
双学位教育专业录取人数达应达30人以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
七、其它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1个双学位教育专业,并且不能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同学位类别的专业。
附件一:44118太阳成城集团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预报名统计表.xls
附件二:44118太阳成城集团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