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26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质量工程”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工程”的若干意见》(校发〔2008〕57号),扎实推进 “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研究,太阳成官网决定近期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本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评选范围包括: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项目。
2、校级项目评选结果将作推荐省级项目的依据,评选和推荐相结合,原校级项目可参加省级项目推荐资格评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由所在部门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申报;
2、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格及材料基本要求与往年相同(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申报表格采用国家有关项目统一表格、统一格式;
3、申报材料必须规范整齐,并在相应位置加盖部门公章。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09年4月15日前;
2、报送要求:纸质材料并电子文档;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其他项目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