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4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转学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更好的发展空间,现将本次转专业方案通知如下:
一、施行对象
本方案施行对象为普通本科2021级在校学生。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跨学历层次的。
(二)跨录取批次的。
(三)跨科类的。
(四)录取时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以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申请时间
2022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中午12:00截止,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申请。
四、组织程序
1.各学院转出学生名额原则上由转出学院确定,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拟转入学生名额由接收学院按照现有专业学生总数和教学条件按比例确定,见附件。
2.申请转出学院的学生,需要参加转专业考试,考试范围为英语、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生管理规定,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若转专业的学生参加第一学年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必修课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和不及格等情况,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转专业综合成绩由第一学年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转专业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平均成绩×0.6 +转专业考试成绩×0.4。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三条规定时间内到教务系统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科。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审核小组,制定学院内转专业工作方案,如学生申请学院内部转专业,审核通过后上报转专业结果到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预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3-4周(2021级在校生返校后)组织转专业考试,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及综合评定成绩。
5.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拟接收计划、学生所在专业转出比例(转出总人数含学院内部转专业人数)及转专业综合评定成绩,采取“志愿优先”原则,最终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若符合条件,则按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专业学生需留至2022级学习:
(1)4年制专业转5年制专业的学生;
(2)非临床医学专业转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
(3)转入眼视光、口腔和放射医学专业的学生。
7.每个学生可申请3个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转入规则。第1志愿优先,如第1志愿不能满足专业接收计划时,考虑第2志愿;如第2志愿仍不满足条件,考虑第3志愿。
8.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
9.本次转专业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0373-3831615
意见反馈:教务处办公电话0373-3029248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电话0373-3831163
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