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教育教学督导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推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强化教育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充实校教育教学督导力量,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体系,加强质量保障体系的贯彻与落实,学校决定从各学院选聘校级兼职教学督导专家。各学院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愿意为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2.具有现代高等教育教学理念,熟知现代高等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熟悉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学改革动向。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熟悉教学规律,具有10年以上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教学效果优秀。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二、申报工作要求
1.拥有专业和学生的学院,每个专业推荐1名专家;不含学生的学院,每个学院推荐1-2名专家。
2.推荐专家需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学督导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学院需填写《申报督导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申报表及汇总表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2023年3月3日中午12点前交至教务部课程建设科(勤政楼108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01012@xxmu.edu.cn)。
三、其他说明
1.校级教学兼职督导专家在本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学院推荐、教务部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进行聘任,聘期为三年。
2.校级教学兼职督导专家原则上每周听课(教学计划内课程)1-3次(含理论课、实验课),每次听课至少1个学时;每学期开设开1次示范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并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相关督导活动。
3.对完成督导任务的兼职督导专家,根据听课学时计入本人工作量。参加其他教学督导活动按照实际情况折算为学时计入本人工作量。工作量计算及劳务报酬参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及《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业绩奖励性绩效分配暂行办法》进行核算发放。
教务部
2023年2月27日
附件列表:
附件1: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兼职教学督导专家申报表.docx
附件2: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兼职教学督导专家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