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3浏览次数:
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将开展太阳成官网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建设期满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如已完成项目预期成果,可参加此次结题。同时注意已经申请延期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
二、材料准备及报送
请各项目主持人或指导老师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网址https://dcjh.open.ha.cn/Index),在平台完善项目的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其中,结题报告中“项目成果”及其“项目主要研究成果情况”务必填报完整准确。(注:结题报告填写完毕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提交。)
项目主持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附件1);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大创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纸质版需指导老师签字审核(附件2);
(3)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制作实物照片、设计、专利、成果证书等)
(4)《44118太阳成城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意见表》(附件3);
(5)《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评审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全部纸质版材料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档案袋封面》(附件5)的次序放入档案袋内,并贴好档案袋封面。请在12月10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部10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bgs@xxmu.edu.cn。
三、工作要求
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根据项目研究质量水平,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定。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项目,准予结题和认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及指导教师工作量。无故不实施、不按照计划实施、中途无故放弃实施、无任何相关研究成果等的项目,应评定为“不合格”,不予拨付项目尾款、不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和指导教师工作量。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指导教师加强对材料的审核,如发现相关材料有虚假、虚报情况,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终止该项目。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3029248
附件.rar
教务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