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南省图书情报学术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09-04 人次

各公共图书馆、各情报(信息)机构、各高校图书馆及信息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表彰我省图书情报工作者在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调动广大图书情报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图书情报事业的发展,经河南省图书馆学会(下称“省图书馆学会”)、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学会(下称“省科技情报学会”)、河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下称“省高校图工委”)共同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31日前开展第八届“河南省图书情报学术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与顺利完成,由省图书馆学会、省科技情报学会、省高校图工委联合成立“第八届河南省图书情报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在各学会秘书处。

1.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评审委员会由省图书馆学会、省科技情报学会、省高校图工委等3个学会的理事长和部分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评审工作,并评定最终结果。

2. 评审工作办公室在评审委员会指导下工作,工作班子由省科技情报学会等3个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 受理、审核、初评:由河南省图书馆学会、河南省科技情报学会、河南省高校图工委等3单位分别负责本系统内评选工作的通知、参评材料的受理与审核,并组织专家完成本系统内成果的初评。

2. 终评:省图书馆学会等3个学会系统的初评完成后,由评审工作办公室进行汇总,交由评审委员会完成成果的终评。

三、评审工作要求

1. 各参评单位和个人须于2017年8月20日前按照所在系统将参评成果报送至各系统学会秘书处。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请各参评单位和个人至省图书馆学会网站、省科技情报学会网站、省高校图工委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成果申报评审表。

2. 各图书情报资料有关部门应按照《河南省科技情报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受理、审核本地区、本系统的图书情报学术成果申报材料,并进行初评。

3. 河南省图书情报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9月上旬组织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由河南省图书馆学会、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学会、河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联合颁发奖励证书。

四、联系方式:

河南省图书馆学会:

段荣 电话:0371-67181497严真 0371-67883052

3010086306@qq.com 

郑州市嵩山南路150号(河南省图书馆)

网址:http://www.henanlib.gov.cn/ (河南省图书馆学会学刊)

河南省科技情报学会:

张桂玲 张雪娇 0371-65974162郑州市政六街3号

Emailhnskjqbxh777@163.com

网址:http://www.hnsti.cn/ (河南省科技信息网省科技情报学会)

 

河南省高校图工委:

周海洋 0371-67781721 崔波 0371-67781667

Email:tgw.hy@zzu.edu.cn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图书馆)

网址:http://202.197.191.208/ (河南省高校图工委)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河南省图书情报学术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

(试 行)

 

为了奖励在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我省图书情报系统的图书情报(信息)工作者,调动图书情报(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图书情报(信息)事业的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图书馆学、情报学著作类 (含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

2.图书馆学、情报学工具书、翻译著作类 ;

3.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论文类 ;

4.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资料汇编类 ;

5.图书馆学、情报学领域研究的重要报告及连续出版物(须有出版管理局批准的公开出版物刊号或内资类刊物准印号);

6.科普读物类;

7先进科技信息技术在图书馆和情报领域的研究与应用类(须附应用证明)。

二、评奖标准和奖励等级

1图书馆学、情报学著作类(含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

凡在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与应用中有突出创见,提出了有影响的新观点、新结论,填补了某项空白;或对图书、情报工作的重大问题,做了大量分析研究,所获成果、专利和软件著作对图书情报学或实际工作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为一等奖;对原有理论有较多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新观点、新结论,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促进了图书情报工作的发展,在某些地市或专业系统有较大影响的为二等奖;在某些方面对原有的理论、观点作了新的补充,得出某些新的结论,对某个地区或专业系统实际工作提出了解决的意见,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为三等奖。

2.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工具书、译著(包括中、外文互译,汉文字、少数民族文字互译)类。

凡学术价值、实用价值高,在国内或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翻译水平高,质量好,受到图书情报界普遍肯定的为一等奖;学术价值、实用价值较高,在省内某些地区或专业系统有较大影响的,翻译质量好、受到图书情报界肯定的为二等奖;有一定学术价值、实用价值,翻译通顺,在省内某个地方专业或系统有一定影响的为三等奖。

3.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术论文类。

凡属于对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和现代化技术应用有突出创见,提出了有影响的新观点、新结论,填补了某项空白,或对图书情报工作的重大问题,做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和实验,所获成果及其应用对国内或全省图书馆工作和现代化管理有重大贡献的为一等奖;对原有理论有较多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新观点、新结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在省内某些地方或专业系统内有较大影响的为二等奖;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在省内某个地市或专业系统有一定影响的为三等奖。

4.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资料汇编类。

凡内容丰富,文字准确,编排合理,考订解释精到,检索方便,得到图书情报界高度评价,在国内或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为一等奖;内容丰富,文字准确,编排合理,考订解释清楚,检索方便,得到图书情报界高度评价,在省内某些地市或系统图书情报部门肯定,有一定影响的为二等奖;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在省内某个地市或专业系统有一定影响的为三等奖。

5.图书馆学、情报学领域研究的重要报告及连续出版物(须

有出版管理局批准的公开出版物刊号或内资类刊物准印号);

在图书馆领域或情报学领域就某一重大专题进行研究,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形成详实、科学的研究报告或者情报研究产品,编制完成使用手册,并在行业内或区域内得到应用的为一等奖。在图书馆或情报学领域就某一重大选题进行研究,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已经形成详实、严谨科学的研究报告或者情报研究产品的为二等奖。在图书馆或情报学领域就某一选题进行研究,形成的研究成果并得到行业内认可的为三等奖。

为传播图书馆学和情报学研究成就,由单位主办的,以连续出版物形式定期出版的、获得国家(省)公开或内资类刊物出版(准印)刊号的刊物(资料),多次获得领导批示及决策参考应用的内资类刊物,或者获得读者认可和广泛好评的权威性专业刊物为一等奖。为传播图书馆学和情报学研究成就,由单位主办的,以连续出版物形式定期出版的、获得国家(省)公开或内资类刊物出版(准印)刊号的刊物(资料),质量优秀的为二、三等奖。获得领导批示或荣誉的在评审材料内须附领导批示文件或证明材料。

6.科普读物类。

凡方向明确、针对性强、富有特色,在国内或全省有重大影响,对促进图书情报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为一等奖;其成果有特色,对普及图书情报专业知识或在公众科普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发行量较大,广大读者评价好,在省内某些地市或专业系统有较大影响的为二等奖;其成果观点正确,文字流畅,受到读者较好的评价,在省内某个地区或专业系统有一定影响的为三等奖。

7. 先进科技信息技术在图书馆和情报领域的研究与应用类。

对先进科技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科技情报(信息)工作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所取得成果在国内或全省行业获得应用,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为一等奖;其成果有特色,在某些地市或专业系统中应用,对图书馆工作和科技情报(信息)发展影响较大的为二等奖;有一定学术或应用价值,在省内某个地市或专业系统有一定影响的为三等奖。此类成果须附应用证明两份以上。

三、申报与评奖程序

1.参评成果需填写、提交《河南省图书情报学术成果申报评审表》1份和原件材料1份,两者的复印件1份。同时,将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各系统联系人电子信箱内。

2申报材料中的评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参评成果必须是原件。其中公开发表论文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材料时须将原件一并送审(原件审核后可以带走)。

3.每项成果的全部申报材料须装入资料袋(一项一袋),资料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主要申报人和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4.参评成果论文、论著必须是具有CN号的公开出版刊物发表或出版社(ISBN号)正式出版。论文、论著、专利和软件著作等发表、出版、登记或应用时间限于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一个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同时申报两项。如果该成果是以第二或其他完成人申报的,必须获得第一完成人的授权,随材料报送第一完成人签字认可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声明。在此评审年限内已评审过的成果,不再列为此次评审范围。

5.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收到的参评成果、评审表及其他有关材料登记后,提交学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