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31浏览次数:


校党字201022 

 

 

关于开展2010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发2010106号)精神,现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面向教学、医疗、科研第一线,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科学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充实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考核机制,扩大民主监督,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其中,10月份以后提拔的处级干部,仍按原职考核;其他处级干部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四、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201113开始,至2011115结束。

五、考核内容

1.处级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团结协助、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2.处级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是工作实绩。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撰写并上网公示述职报告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对照考核内容撰写3000字左右的述职报告。处级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于201118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提交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在校园网上公示,供干部群众阅览。处级干部个人不再述职。处级领导班子、正处级干部(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述职报告须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副处级干部的述职报告须经部门负责人审阅。处级干部述职报告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于201012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述职

述职报告会按以下安排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参加。述职时间110-1月15

1)各院系、附属医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教辅单位、后勤服务集团面向所属职工、服务对象述职。述职报告会由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主持,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参加会议人员: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全体工作人员和20名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其他单位原则上正科级(主持工作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机关职能部门述职报告会分别由机关第一党总支、机关第二党总支组织。总支负责人主持会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正科级(主持工作的副科)以上干部参加述职报告会议。

3.测评

第一次民主测评在各单位述职报告会后,由与会人员对参加述职的处级领导班子和所属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票由各单位准备(制票样式请从组织部网页下载)。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派人收缴、统计测评结果。

第二次民主测评会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全体处级干部(附属医院处级干部除外)参加。其中各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干部对机关各部门、图书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机关、图书馆处级干部对各院系、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总分各100分。测评表中综合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分别代表好、较好、一般、差(或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赋予100分、80分、60分和40分。

处级领导班子记分办法:各院系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第一次民主测评分占60%,第二次民主测评占40%;机关所属各部门、图书馆第一次民主测评占40%,第二次民主测评占60%;各附属医院群众民主测评占60%,班子成员之间民主测评占40%

处级领导干部记分办法:本单位处级领导班子测评分值占20%,服务对象代表测评占50%,其他人员测评占30%

依据量化分数,由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处级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票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对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3.对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九、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协助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在搞好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切实把今年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作好。

2.要端正态度。全体处级干部要端正态度,正确地对待考核结果;参加考核测评的人员要抱着对学校、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填写民主评议表。

3.要遵守纪律。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顺利开展。被考核对象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串联拉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考核测评表样表 

 

 

中共44118太阳成城集团委员会

      2010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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