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排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升党员队伍质量和党组织的组织力,现对太阳成官网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回顾和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深入排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对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有关档案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审查工作按照组织关系隶属进行,分工负责,即各基层党组织对目前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2013年1月份(含)以来入党的全部师生党员开展排查,包括在本单位入党和在外单位入党的全部党员。
(二)分析研究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既要看到成绩、总结经验,更要切实找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重点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
主要看发展党员年度指导性计划落实情况,尤其是高知识群体(教职工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者)、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的发展情况;是否存在3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支部等情况。
(二)坚持标准情况
主要看发展的党员是否符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各项标准;是否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按照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党支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是否存在“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履行程序情况
主要看是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是否充分运用“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认真落实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基层党委是否存在超过审批时限不审批问题,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入党时是否宣誓等;党员入党材料、档案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入党材料等。
(四)落实责任制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边查边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在全面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对发现的个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二)按时完成排查工作
1.查询档案。校编教师和干部档案存放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人和部分新入职教职工档案在人事处,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在校外,请根据需要统筹做好档案查询工作。如需查询校编教师和干部档案的,学校党委组织部档案室8月28日至8月30日三天开放,请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安排专人查询,查询前请提前填表附件6《查阅档案审批表》进行审批和备案。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附件1和附件2,于8月31日前完成审查工作。9月3日前,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将附件3、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压缩包格式)发送至xydwzzb@xxmu.edu.cn。其中附件3发送电子版的同时,还要报送一式两份纸质版,纸质版学校审查完毕后,党委组织部留存一份,返回各基层党组织一份。同时,各基层党组织形成一份《发展党员工作排查报告》,内容包括排查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电子版发送邮箱。
3.对于入党宣誓不及时、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时间不满一年即发展、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即转正、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问题,要形成专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1:《调研排查工作有关表格填写说明》
附件2:《基层党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自查任务清单》
附件3:《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
附件4:《涉嫌违规违纪发展的党员有关情况台账》
附件5:《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件6:《查阅档案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3日